隨著網絡發展,各類新興媒體拓寬了民眾發聲的渠道,民眾能夠從更多角度參與司法、監督司法,而法院網絡輿情應對成為當前法院司法宣傳工作中最熱門、最棘手的一項工作。在社會信息化發展的今日,每個人都擁有將聲音擴散到全網絡的空間與權利,迫使于網絡輿情浪涌,民眾群體心理存在歇斯底里傾向,法院很容易給人造成“沉默等于默認,不說等于有鬼”的印象。那么,法院在面對網絡輿情時應該如何處置?如何與社會民眾交流?如何引導網絡媒體輿情?如何進行司法宣傳?如何應對媒體? 先從輿情環境開始說起。在法院判決當街拍賣,司法權威嚴重被質疑,社會公眾“信訪不信法”、“找法院不如找媒體”的惡劣輿論環境中,法院工作人員成為網絡輿論場上的特殊人群。“司法公正不一定會成為新聞,但司法不公一定會成為新聞”。“司法不公”的輿情引燃與否并非由法院說得算,而是由目前網絡上大部分法律意識不足、依靠道德觀臆測法律的網絡輿論、以及有心之人推波助瀾所判定的。每個人都站在自身權益的角度出發發聲,一旦訴求沒有得到滿足,就會將事件發泄至網上,很容易造成劇烈的輿論沖突。迫于火爆的輿論壓力,法院將會非常難繼續正常工作。司法權威若被不理性的民意所取代,那么法治的基礎就會被損害。 根據網絡輿情監測系統統計,目前網絡上針對法院存在的輿情以負面居多,主要問題集中在社會不公、司法不公、執行不力、司法不廉、作風不佳等方面。目前輿情事件,超過九成都由新媒體與社交平臺曝光。在如今輿論態勢下,輿情應對一旦有所疏忽,就會造成輿情發酵,甚至激化民眾與民眾、民眾與法院(官員)之間的社會矛盾。盡管現在網絡實名制讓網絡違法犯罪成本大大上升,但仍然無法遏制惡性輿情事件的爆發。法院應當主動出擊,適應融入已成為輿論發生主場的網絡媒體平臺,將之化為宣傳法院正能量、提高社會法治化建設的平臺。 由于法院的主要職責是對案件進行審判維護法律正義,往往會疏忽司法宣傳工作和輿情引導工作,尤其是地方法院宣傳部門對于輿情的處置方法較為淺薄,治標損本,平息輿情后也會再度因為同類輿情而受到損害。一言蔽之,法院在網絡輿情應對方面主要存在這三大問題: 一、缺乏輿情危機意識。 輿情應對不是一味“管控”,不是要一遇到負面輿情就刪刪刪;輿情應對也不是像心里雞湯里講的那般“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埋頭于本職工作任憑外界議論紛揚。這些都只會招致更嚴重的輿情后果。 法院更應該秉持司法公正公開,利用嚴正的案件事實與專業的法律知識第一時間應對輿情,開展公眾法律知識講堂等普及活動,平時做好司法宣傳工作,讓大眾懂法,保持理智看待案件。 二、輿情危機處置機制不健全。 包括部門間信息不夠通暢,輿情應對與法院整體工作沒有形成有機結合,宣傳部門難以對龐大的網絡輿情信息進行及時分析、及時篩選;缺乏完善的輿情應對預案,在遭遇輿情事件時無法及時快速地應對,錯失輿情引導的黃金時間等。 法院應建立部門間情報共享中心,將輿情應對與司法工作有機結合,及時將司法情況客觀具體地向社會公布,加強部門工作之間的聯系。宣傳部門應第一時間將輿情信息提交至司法部門,司法部門與宣傳部門結合案件與司法權威,合力制定輿情應對措施,避免上下不通、各說各話。 三、缺乏專業技術支持。 輿情監測涉及信息技術領域,大部分法院目前在用的輿情監控系統功能較為陳舊,覆蓋面不全,數據分析較為簡陋,還需要分散人力來協助處理廣袤如海的輿情信息,效率極其低下。對此,法院需要及時更換更為專業的輿情監測系統,這是硬件要求。 為了解決這些問題,法院首先應當公正廉潔司法,從源頭上扼制輿情危機的苗頭,同時深化媒體意識,堅持司法公開。另外,法院更應該加強建設完善宣傳部的輿情監測與應對體系,應對法院網絡輿情,因為防患于未然是治本之策。優秀的輿情監測系統能夠不耗費人力,全自動24小時不間斷極速掃描囊括微博、微信、貼吧、論壇、QQ等國內外各類全面社交媒體平臺的輿情信息,并第一時間通報法院宣傳部門,這將極大提高法院輿情工作的效率。 網絡輿情監測系統能夠第一時間為法院全面監測相關案件引發的任何細節網絡輿論,能夠高速采集國內外網絡各大平臺所有信息,自動分析輿情走勢并生成詳盡的報告,省去法院遲滯人力成本,在時效至上的網絡社會為法院及時應對輿情提供黃金時間。同時,系統能夠準確、快速、全面抓取全國各省市法院輿情動態與社情民意,一旦發現負面輿情,第一時間預警并通知法院,為法院增強民眾互動、完善司法體系提供高效的數據資料技術支持。 當今社會,法院網絡輿情越來越難被引導。人民法院應當積極適應現代信息技術與新媒體的發展趨勢,全面提升司法宣傳與輿情應對的水平,深化媒體意識,堅持司法廉潔司法公正司法公開,讓大眾知法懂法、不愚昧用感性裁斷法律,才能在信息化社會中持續維護法律的權威,為中國法治社會建設作出貢獻。